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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敕勒川现代农业博览园 科研用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7日 16: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与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共建的“中国•敕勒川现代农业博览园”是包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学院指派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履行管理职责,实现服务职能。为了充分利用博览园有限的土地资源,以教学实践为中心,加强科研实践,成为学院各专业学生科研技能训练实训和教师科学研究的基地,努力使其成为体现学院的办学特色的重要研究基地。为更好地为学院及校本部的科学研究搭建科研平台,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科研用地使用原则

1按科学研究项目的分类,学院科研用地主是指用于独立、合作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2必须服从中国·敕勒川现代农业博览园整体布局和总体规划,不得违反国家、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

3.保障科研用地的整体性协调性可持续性,主要包括用地的科学布局以及科学研究的延续性与良展。

4严格遵循生物安全相关规定,严禁有害外来物种的扩散

5科研用地以课题组为单位,原则上以课题研究年限为土地的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期最少为一年。

6.科研用地采取课题负责人制。在土地使用年限内,由课题负责人负责科研用地的培肥、改良、使用和管理。

7科研用地使用权不得自转让他人,如果土地富裕或研究内容结束,科研用地必须交回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统一管理。

二、科研用地使用程序

中国·敕勒川现代农业博览园科研用地的管理部门为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各部及研究课题组等使用土地,需向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审批后方可使用。

1.申请:经批准立项横向合作、根据生产需实践的科研项目(课题),确需利用中国·敕勒川现代农业博览园土地开展科学研究,可向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提交科研用地使用申请,填写科研用地使用申请表,说明土地需求面积、期限及有关要求、所支持的科研项目或任务、土地使用期间的管理责任人等信息,使用申请(含申请表)由研究课题组负责人联系人提交。

2.审核: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与申请部门课题组对接,根据土地使用原则和实际情况提出分配建议,提交审批。

3.审批:持或参加的科研题用地由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审批;院以外科研课题使用土地面积在10亩以下的由分管院领导审批,10亩以上的由院长审批。

三、科研用地的服务

 1科研用属性

 科研用地:指用于科研试验,实验示范并且需对地上植被进行改变和进行高强度管理的土地;

科研支撑用地:指不改变地上植被组成、仅用于从事监测和科学数据采集的土地。

 2科研用的服务形式

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积极为科研用地使用者提供各项服务。科研用地的使用采用有偿服务的形式(在学院没有出台管理文件之前水电费、机井费除外),每亩科研用地管理费300元,主要用于科研用地播前耕翻、耙地、打埂管理费的90%);播后翻地;灌溉设施维修等方面。

了博览园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前收后必须按照统一田间作业程序进行。根据实际发生费用课题科研经费支出,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负责提供费用明正常情况下作业后1完成。

四、科研用地注意事项

1未经批准,科研用地者不得改变土地的地形地貌、土壤类型,不得修建永久及临时建筑,包括水泥田埂、大棚、库房等。否则,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2经学院批准,用地者出资修建的永久及临时建筑,使用权归出资者,产权归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所有,土地使用期间正常缴纳土地管理费。建筑物形式、建筑规格必须符合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统一规划要求。

2在博览开展科研活动的教师、学生及合作科研人员应按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对相关人员的管理,实行课题负现人制,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有协同管理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3.做好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备、景观维护与周边管理、安全防护等工作;

4.应按科研用地使用计划和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要求明确并规范标识科研内容,科学管理所使用的土地,及时清除计划外的杂草,机械设备应规整有序;

5.土地使用期满1个月内应按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要求完成清理和移交;如需继续使用土地,应在期满之日3个月前提交续用申请;

6.严格做好植物保护工作,做好对虫害、病害等的防护,不得扩散至相邻用地;不得随意砍伐用地及其周边树木和绿化,如必须砍伐使用土地内胸径超过20厘米的树木,须经过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认可和主管院领导审批。

7.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土地流失、荒芜或种植与研究课题不符的植物等,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有监督、提出整改的权利,如果整落实则有权收回土地,造成的损失由课题负责人承担。经学院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相关科研人员核查评估,认定为不合格者,由科技园区办公室(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审批后收回,该项目负责人三年之内不得再申请用地。

8出于中国·敕勒川现代农业博览园总体建设和发展整合布局需要的土地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收回

9.在科研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科研地问题导致的能按期完成一系列问题,由科研课题组承担